问题:契税优惠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四川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规定:“第八条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因此被投资方需要缴纳契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