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土地增值税项目名称变更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福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如您前期经向税务机关备案,将多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合并备案成一个项目,现需要再分开的,电子税务局无法直接操作,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修改。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规定:“三、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的建设项目名称等基础信息,并以申报备案的建设项目为单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