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营业账簿的印花税减免的的误区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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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财税〔2018〕50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我们是不是可以把以前年度的营业账簿印花税放到5月1日以后来缴纳,从而享受印花税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答:这位同学您想多了,如果是2018年5月1日以后,缴纳的所有的营业账簿印花税都能享受税收优惠的话,那不就是国家再鼓励你偷逃税款吗?5月1日以后享受税收减免优惠的一定是税款所属期在2018年5月1日以后,而不是缴纳日期。也就是说要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否在2018年5月1日以后,如果在则可以享受税收减免税优惠,如果不在就不能享受减免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也就是说,其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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