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请求中央巡视巡察福建税务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于2022年2月9日接收并转办至举报管理部门。举报管理部门反馈,该举报事项已办结。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举报事项办结后,在未提供新证据的情况下,就同一事项再次举报的不属于接收和受理范围。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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