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有何印花税优惠政策?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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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本文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的哪些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41号)规定,二、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下列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1.新设立的资金账簿; 2.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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