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合肥市房屋交易税务缴纳咨询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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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增值税: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 2.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赠与房地产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按规定缴纳。 5.契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 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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