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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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14年1月)? 问题一、2014年1月1日后,企业发生铁路运输业务取得何种发票可以抵扣? 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综上所述,取得2014年1月1日以前发生并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2014年1月1日后企业发生铁路运输业务的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不再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问题二、商业零售企业发生存货损失如何办理税前扣除?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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