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关于西安市工伤失业保险的社保费共享平台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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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西安等地市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业务系统停机切换的通告》规定,为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后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将于2021年10月1日8时至2021年10月4日8时,对西安市和西咸新区失业保险,西安市、渭南市、汉中市、西咸新区和杨凌示范区工伤保险进行业务系统停机切换,切换后以上地市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线上申报缴费渠道调整为社保费标准版系统客户端,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相应功能停止使用。 已经办理过征集计划单的缴费人请在9月30日前完成缴费业务。若在此期间内未完成缴费业务,10月4日后需在人社部门重新办理征集计划。 自2021年10月4日8时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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