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金融企业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3 四、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上述所称金融企业,是指银行(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该条款已按照列举法明确了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金融企业范围,不属于列举中的范围则无法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