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非金融企业及个人借款利息收入如何交税和开票?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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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是A公司,因为资金紧张向B公司借款200万和C个人借款50万,按年率20%的利息支付给他们。我们的问题是: 1.A公司支付利息为年利率为20%是全部可以税前扣除吗? 2.当A公司利息支付时,没有发票能入账吗?如果不能,B公司没有贷款这个经营范围是可以税务局代开发票吗?代开发票分别要交什么税,税率是多少。C个人的票也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吗,要交什么税,税率是多少。谢谢 答复: 您好!现答复如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的规定:“一、关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问题 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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