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留抵退税进项组成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根据以上文件,外贸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如果其取得内销收入,内销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申请退还。没有内销收入的,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