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餐饮店拒开个人发票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办至相关部门,反馈内容如下: 经调查,投诉属实,已责成被投诉人十个铜钱餐饮店补开具发票,发票号码78914173. 投诉人已签收,并对被投诉人应开具未开具发票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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