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同时发生扶贫捐赠和公益捐赠可以一起税前扣除吗?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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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我们企业去年向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了一笔现金,现在办理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请问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如果您企业的捐赠支出是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则准予在规定内计算扣除。 2.问:我在办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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