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举报偷税漏税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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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的诉求已转办至有权处理部门进行处理。如您之后需查询了解更为详尽的办理进度信息,您可以拨打泉州稽查局举报中心电话0595-22115219。 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三十条规定:“实名检举人可以要求答复检举事项的处理情况与查处结果。实名检举人要求答复处理情况时,应当配合核对身份;要求答复查处结果时,应当出示检举时所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举报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采取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答复实名检举人。”因此,如您之后需了解检举事项的处理情况与查处结果的,建议您按照《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区分不同的实名检举形式提供相应有效身份证件,如未采取上述文件(即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形式进行检举的,视同匿名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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