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政策热点问题18问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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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是一家美国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公司,拟与中国开展业务,我司是否属于非居民企业? 答: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其中: 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2、“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3、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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