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享受出口退税(免、退)的贸易公司从事加工制造业务可否退税?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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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被界定为贸易公司享受出口退税(免、退),但目前也从事部分加工制造业务并拿到了出口订单,这部分业务可以享受退税吗?如何退?“免、退”还是“免、抵、退”? 你单位被确定为贸易企业,也就是说是外贸型的出口企业(流通性质的),按照国家相关税收规定,对于外贸型的出口企业应享受免、退税政策,即: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实行“免、退”税;消费税实行退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如:购进的货物当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或内销的,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必须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对内销货物征税机关可凭该批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退税机关出具的证明办理抵扣。对于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增值税差额,应从进项税额科目转出,按主营业务成本处理。如果外贸企业在2004年6月1日以后,从流通企业购进直接出口的货物,也准予按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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