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征管问题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一)民政福利企业资格的认定控制不严。享受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主要是以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为准,而每年的年检程序,方法比较单一、随意。主要以民政部门牵头,对企业“四残”人员的比例核定及享受优惠政策必备的工种表、工资表、鉴定表和职工花名册等缺少严格审核,对一旦取得福利证书的企业,平时缺少监控。特别是部分企业改制后,为追求效益,从业人员结构有了很大的变化,“四残人员”的比例也相应发生变化,而有的企业仅仅挂有几个残疾人名单,根本没有出勤登记;还有的企业改制后,生产经营项目已发生了变化,部份产品生产流程工艺操作已不适合残疾人员,但仍挂靠为福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这些现象的存在与现行税收政策的缺省以及税务部门监管不力有着密切联系,造成福利企业户数有逐年增加的态势。 (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福利企业较多。有些经营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税负率相对较高的企业,为了转嫁税负,利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