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加计抵减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您好,可以在5月属期的增值税申报表附表四中的“本期发生额”中将4月、5月的加计抵减额一并填列。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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