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关于附加税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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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1.子女数量未有限制。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可以同时享受。 3.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在一个年度内一次扣除3600元。 4.大病医疗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5.在一个年度内扣除或者年度汇算清缴扣除都可以享受政策。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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