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向纪念馆的捐赠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我公司向我市新四军纪念馆捐赠一批电脑,并帮助该馆进行网络工程的安装,请问对方因此向我公司开具的行政性收据是否可以作为所得税前扣除的凭据?在增值税上,我们应按什么标准申报缴纳?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其前提是你公司所捐赠的这个新四军纪念馆是否已经按规定确认了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备案。如果有此资格的,不能凭行政性收据在税前扣除,而是要凭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才能按税法规定的比例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自2007年1月8日起,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应当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号)的规定,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凡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并经财政税务部门确认后,纳税人通过其用子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可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