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增值税改革实务二十四问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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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大家了解最新的增值税改革政策,有效解决增值税政策调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引导纳税人及时、充分享受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红利,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和《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系列公告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总局视频培训会上明确事宜,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全省统一明确如下。如与总局后期出台文件不一致的,以总局规定为准。(注:本资料中国财税浪子摘自湖北省国税局网站,资料中注明我省字样的代表湖北省本地口径) 第一部分 增值税税率调整 1、2018年5月1日后税率如何调整? 按照财税〔2018〕32号的规定,税率调整有关政策如下: (1)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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