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关于复函问题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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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接到纳税人咨询后,立即着手展开调查。经与相关科室联系,确认已收到对方税务局发函。根据“税总函〔2020〕28号”文,因疫情原因,暂停因复函开展的下户核查工作;自2020年2月3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前,各地税务机关因疫情影响,超期办结退(免)税或逾期复函的,不作为超期办理业务。另外,齐河县税务局也已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回复了《延期复函说明》。 齐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已与纳税人进行联系并说明情况,纳税人无异议并表示理解。纳税人对回复内容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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