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总局答疑:工资个税什么时候扣5000元/3500元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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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从今年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先执行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如何操作? 10月1日起执行5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俗称起征点),指的是扣缴单位10月1日后实际发放工资时适用5000元的新标准。按照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支付工资计算税款后,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 综上,扣缴单位10月1日后向纳税人发放的工资薪金,按照5000元/月的费用扣除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 实务理解 1.原则 按照全国人大“决定”和“通知”安排,2018年第四季度,工资薪金所得仍然按月计算缴纳,纳税人2018年10月计税工资包括扣缴单位于10月1日-30日期间发放的全部工资。无论扣缴单位10月期间实际发放的是8月、9月或10月的应发工资,亦或是10月内分次发放的国庆节节日补贴,只要是10月1日-30日期间实际发放的,都应合并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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