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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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若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条件,可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电梯维保业务如何填写加计抵减声明,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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