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咨询关于哈罗单车开发票的服务名称问题,感觉不对劲。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使用哈罗单车,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上述发票开具有误,建议退回重开。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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