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房产税申报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已向技术部门提交相关需求。建议在网站从租计征房产税申报界面中前置增加“房产编号”一栏(参照从价计征房产税),数据可从金三申报界面附表税源明细表中《从租计征房产税当期申报明细信息》中带出。该需求将于近期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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