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残保金申报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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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9年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及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豫残联【2019】49号)规定,一、审核、申报单位 凡本省行政区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省驻郑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6%,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由各级残联部门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二)申报缴纳残保金:由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缴纳,各级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三、审核、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申报缴纳残保金。(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 2019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 用人单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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