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土地占用补偿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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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吉林税务12366热线答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答复或核实判断为准。感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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