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关于精装房所得税汇算时间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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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报批的设计方案为毛坯房,后来擅自改为精装房: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文执行,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条规定:除土地开发之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 (一) 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 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三) 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 因此,应于2020年5月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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