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新税务机构成立后十大重要衔接事项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全国535个市级新税务局于7月5日集中统一挂牌并对外履行职责,随后县(区)级新税务机构挂牌也指日可待。 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对外执法和服务,与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纳税人直接面对的主要是县(区)级和市级税务局。因此,涉及新税务局与合并前的原国税、地税机关之间的诸多衔接事项,是广大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非常关注的。以下十项实务性事项,也许就是您正需要了解的。 一、问:【发票使用】在新的税务机构挂牌后,既收到盖有“某某国家税务局监制章”的发票,又收到盖有“国家税务总局某某省税务局监制章”的发票,该怎么确认能否接受?纳税人原从国税机关领用的由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还能继续开具、使用吗? 答:在原国税、地税机关合并后,纳税人已在用的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在新税务机构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