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建筑业老项目的分包合同能否简易征收?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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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 ?问: ? 我公司是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有一个老项目合同签订日是5月1日之前,采取的是简易征收3%,但是该项目的劳务分包合同是6月份签订的,该劳务公司也是一般纳税人。请问劳务公司可否从属于我总包方的总合同,按老项目的简易办法3%来交税?还是必须按新项目的一般办法交11%的增值税? ? 专家回复: ? 如果是建筑劳务公司(具有建筑资质的企业)按建筑业的规定执行,如果是一般的劳务公司按一般的劳务公司的政策执行。 ? 如果是建筑劳务公司的话可以采取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 如果是一般的劳务派遣公司则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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