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保障性住房营业税相关问题解答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1.问: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以下简称“单位”)出售保障性住房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因此,单位向职工出售保障性住房应就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申报缴纳营业税。 2.问:保障性住房如何认定? 答: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判断保障性住房的类型主要依据房改办或住建部门对建设单位的批复文件确定,批准建设哪种类型的保障性住房,税务机关就套用该类税收政策。税务机关不依据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或售房合同约定确定保障性住房类型。 3.问:谁是集资建设住房“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纳税人? 答:集资建设住房是单位利用自有土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