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退税管理升级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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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规定:“一、优化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 (一)调整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标准: (二)取消管理类别年度评定次数限制。出口企业相关情形发生变更并申请调整管理类别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开展评定工作。” 具体申请资料与程序建议与当地税务机关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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