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进料加工贸易登记备案(适用于生产企业)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一、业务概述 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于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登记备案手续。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载有《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