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到底该不该交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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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规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如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距离转让未满五年,则不能享受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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