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聘请外部专家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划分?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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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聘请了北京一设计院专家若干人为我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劳务。并同该院签定了设计合同N万元。该院受雇佣专家若干人与我地常驻,我公司对其提供如我公司员工一样标准的高原补贴X元并每月发放。请问对于专家此部分补贴应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件的规定:“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存在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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