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小型微利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能否同时享受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会员: 我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今年又开始研发新技术发生了研发费用,请问我公司能否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大成方略: 新《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十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