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因业务需要的出国考察费用所得税前如何处理?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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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因业务需要,派部分员工出国考察楼盘及绿化等,但是是由旅行社组织安排的,由旅行社开具的学习考察费发票。请问:企业所得税前如何处理?涉及个人所得税吗?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规定的,即可税前扣除。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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