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环境保护税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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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纳税人按期进行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与税收管理员是否对纳税人进行税种认定无关。税种认定是税务机关内部为方便管理的一种认定行为,不影响纳税人履行申报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号)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第二十八条 本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号)规定:“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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