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财税字【1995】52号是否有效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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