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新成立公司如何纳税申报?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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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对税务机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享信息制作的《“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进行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确的信息进行更正。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无需提供材料。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后,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为全市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实现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一并办理,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套餐式”服务涉税事项包括:1.网上税务局账号注册;2.法人、办税人员实名信息认证;3.存款账户账号报告;4.财务会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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