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面粉加工业进项税核定扣除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附件1《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第四条中“投入产出法”的有关规定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 (一)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方法核定: 1、投入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以下称农产品单耗数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下同)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以下简称“扣除率”)计算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