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税务报到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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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放管服精神,目前不再要求纳税人上门进行新户报到,纳税人只需在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通过网上办税厅或上门到实体办税厅,选择相应事项进行办理即可。 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领取“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均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以上新登记的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机关依据工商部门共享的登记信息制作《“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由纳税人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确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 办理材料 (1)《“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纸质1份(税务机关制作)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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