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疫情期间,我司是生活服务业单位享受增值税免税问题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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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1.符合8号公告免税政策条件的纳税人,1月份已经按适用税率开具的普通发票可以享受免税。 2.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对于其中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公式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因此你公司收到滴滴公司开具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电子普通,发票上按3%征收率计算并注明的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12366纳税服务热线直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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