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福建国税12366热点、难点问题解答汇总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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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12366热点和难点问题集(2014年02月24日) 1.企业已申报成功增值税了,但是缴款有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税款,什么时候要进行申请?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因此,企业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 2.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期没有满10年,需要注销税务登记证,是否需要追缴滞纳金若要加收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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