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营业外支出”科目中的常见涉税风险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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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益性捐赠超限额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2 购进货物、自产货物公益性捐赠 购进货物、自产货物用于公益性捐赠属于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比如防疫、扶贫捐赠等,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相应增加公益性捐赠支出的金额。无偿捐赠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属于“不征增值税项目”而非“免征增值税项目”,既不征收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也无需转出。如果自产货物捐赠用于公益性捐赠的,所得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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