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开具问题的咨询
(已解决)
最佳答案: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经转办,该纳税人发生的该笔业务,可以按照机动车发票上开具的销售额和税额申报增值税,该张发票可以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确认,并申报抵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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