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区分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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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进口货物,当同一纳税人经营多种应税项目按什么税目来征税?需要区分兼营与混合销售。 一、兼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通俗地说,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项目通常情况下(除了混合销售)是兼营,对于兼营的要求是分开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例:某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同时也向业主提供其他服务,如向业主提供车位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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