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同处置方式下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纳税处理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每个企业都可能发生的一项业务。其处置的方式多样,如整体出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或变成废品出售等。在此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既有可能按适用税率征收,也可能按简易方式征收,甚至免征。由于我国的增值税政策一直处于不断调整之中,而现实中固定资产的购买与处置之间的时间跨度又较长,存在着大量处置的固定资产采购于几年前或十几年前的情况,因此固定资产采购时间的不同影响着处置时应该适用的增值税政策。 1994年~2001年,全国所有的纳税人,不分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26号)及《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发[1995]288号)的规定,固定资产售价超过原值的按6%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2002年1月1日~2004年6月30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