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开负数发票,原票一定都要退回吗?(附开红票流程及事项)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问:购买方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开具红字的情形,需要退回销售方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也就是说,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即使发生开具红字的情形,也不需要退回销售方!
返回首页